前不久,江西省湖口县双钟镇雁列山附近发生一起户外岩降事故。经初步核查,事发区域为未开发山体,3名人员在岩降过程中,因石灰岩岩体石块脱落,坠落遇难。
随着气温回升,踏青登山、户外休闲、徒步探险等活动进入高峰期。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驴友”安全意识不足,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未管护区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专家提醒,清明假期出游应注意安全,别盲目“野游”,避免“探险”变“遇险”。
现象:
野外探险事故多发
3月21日下午,一男子因盲目轻信网络平台探险路线,擅自攀爬北京野长城时,失足跌落约3米的陡坡,无法动弹,急需救援。同日,有6名“驴友”在北京梨花台山区登山时迷路,被困深山夜色中。3月22日中午,江苏镇江,一女子在攀登圌山野道时不慎摔落,头部出血,伤势严重。
今年1月,5名“驴友”违规穿越陕西秦岭鳌山,因迷路、失温、坠崖等原因,造成3人遇难;同样在今年1月,在河南新乡南太行抱犊至西莲未开发户外徒步路线(野线),一名徒步者从百余米高崖坠落,当场遇难;2025年10月,多名徒步爱好者被困青海门源县老虎沟高海拔区域,其中1人因高原反应和失温遇难……
近年来,户外运动热度持续攀升,不少参与者盲目跟风野外探险,抱着“别人能去我也能”的心态,却忽视未开发区域往往地形复杂易迷失方向、悬崖峭壁易失足坠落等安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偏远位置往往难以及时营救。
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5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2025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73起,同比增长41.2%,其中受伤272人、死亡131人、失踪37人。从各活动场域的事故分布来看,山地是事故发生最为集中的区域,全年共记录事故379起,占事故总量超八成。
2025年9月,11名“驴友”违规进入庐山五老峰景区未开放区域四峰涧探险,导致1人坠亡、多人被困,当地政府集结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120余人开展一天一夜的搜救工作。“驴友”获救后,活动组织者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此外,考虑到动用大量公共资源实施救援,当地依法依规对“驴友”共追偿7.4万元救援费用。
此外,有的未开放区域属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和保护意义。江西九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黄牛石保护管理站站长付庆林认为,擅自进入保护区开展户外活动,可能会干扰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习性,破坏其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还可能造成外来物种入侵、垃圾污染等生态破坏问题。
调查:
组织门槛低,违法成本低
“野游”探险为何屡禁难绝?
一些博主“种草”,引发网友效仿。不少博主深谙“流量密码”,将立有醒目警示牌的未开发区域、自然保护区,精心包装成“人间仙境”“秘境打卡点”,并配上“地下世界的神秘”“只有1%的人到过这里”“人生必闯的旷野挑战”等文案,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求定位”。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蓝天救援队队长邱诗淦说,因短视频传播,赣州一处未开发的山涧溪流成本地“网红打卡点”。去年夏天,此处曾发生惊险一幕。“一名游客在溪流中划桨板,因未佩戴头盔,在翻板的瞬间头部磕在石头上,好在救援及时未酿成大祸。”
组织门槛低,参与者缺乏风险意识。一名户外爱好者向记者讲述其亲身经历:去年12月,他通过线上报名,参加重庆乌江沿岸一座未开发陡峭山体的徒步活动。领队只要求自行购买费用五六元的一日户外保险,参与者无需提供任何资质证明,报名即视为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至于领队有没有资质,没人管。
打着“有脚就能走,新人小白无压力”“一双运动鞋搞定”旗号的无资质领队,并不少见。记者调查发现,徒步探险活动多为户外机构、“驴友”通过社交平台自发组织,参与者之间临时组队,缺乏明确的行为规范,既无安全保障,也无风险预案。
违法成本低,难起震慑作用。江西省上犹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朱江平说,未开发区域往往山高林密、入口众多,即便设置了警示牌、加固了铁丝网,也难以完全阻止“驴友”的“野穿”行为。
违法成本与救援成本严重倒挂。多位救援队员介绍,违规进入者可能只面临几百元罚款,但救援往往要投入数十人甚至上百人,还可能动用无人机、热成像、索降等设备,耗费大量公共资源。一旦救援成为“惯例”,反而可能变相鼓励更多冒险行为。
探索:
让“谁任性、谁买单”成为硬约束
每一起事故,都意味着专业救援队、消防、公安、医疗等大量资源的投入,有时甚至需要出动直升机。这些公共资源本应用于更紧迫的公共安全需求,却为个别人的任性反复买单。长此以往,公共财政不堪重负,更催生“出事有兜底”的侥幸心理。
扭转这一局面,已有地方在探索。不久前,江西省首例对违规探险“双惩”的案例中,以行政拘留+追偿7.4万救援费的方式,开创“罚人又追钱”先例;北京昌平推出公益代偿模式,被救援者可通过社会服务、公益宣传抵免救援费用;多地还将拒付救援费者纳入“旅游黑名单”。让“谁任性、谁买单”成为硬约束,是打破兜底预期、提高违规成本的关键一步。
也要看到,事后追偿执行难度大、成本高,违规者偿付能力往往不足,必须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防线”延伸。一方面,压实平台和商业组织的前端责任,强制标注“未开发区域”风险提示,对高危内容限流或下架,破除流量滤镜;另一方面,属地管理不能止于对游客“一禁了之”“后果自负”,当一条路线在网络爆火后,需在事前加强动态巡查、风险预警和有效劝阻。
野景点探险泛滥,表面是个别人的选择,实质是一道公共治理课题。推动责任从“无限兜底”向“合理分担”清晰化,不是推卸责任,而是让探险真正回归专业理性,让公共资源回归公共性,更是对生命的真正尊重。
专家:
让“野性”探险回归理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月15日发布紧急通报强调,要强化群众出行旅游和户外活动安全风险防范。
记者发现,当前,多地在这方面积极探索:北京通过柔性引导带动“驴友”转变理念、提升安全意识;浙江通过立法明确救援费用承担主体,强化信用惩戒;安徽发挥基层组织力量,推进安全生产案例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多位受访者建议,从立法规范、技术防控、风险教育等多维度发力,进一步推动户外探险从“野性狂奔”回归理性。
明晰行为边界是规范治理的前提。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建议,各地可研究出台“户外探险活动安全管理与救援费用追偿办法”,明确违规界定标准,规定活动组织者与参与者的连带责任,规范追偿程序,确保执法有章可循。
朱江平等基层干部建议,“人防+技防”织密安全防护网。在重点区域部署智慧应急装备,利用无人机进行高空巡查,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此外,推动空地协同作业,提升山区、密林等复杂地形的遇险处置效率,缩短救援响应时间。
针对部分探险者风险认知不足的问题,赣州市赣南救援队队长杨舒文等人建议,创新宣传引导方式,梳理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户外遇险事故,以真实案例为蓝本制作警示教育片,推动形成理性、安全的户外探险文化。
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和《旅游法》第15条规定,户外爱好者参加登山活动,自身应当充分认识、预判风险并妥善管控风险。如果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登山活动并因此遭受损害,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体现风险自担原则。而根据《旅游法》第82条规定,户外爱好者涉险时,有权请求相关机构及时救助,但被救援人员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莹进一步解释,如果户外爱好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擅自进入未开放、未开发区域遇险,而管理方已充分尽到安全警示义务,管理方一般减轻或不承担责任,被救援人员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小贴士:
徒步登山这些常识要牢记
专家教您如何正确爬
徒步登山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装备、节奏、上下山技巧都有门道。眼下春色正浓,相信不少市民都有徒步登山的计划,听听北京体育大学户外休闲教研室教师张艳杰详解安全登山的实用技巧。
行前准备要充分:提前规划路线,了解地形天气,将行程告知家人;备足饮用水、高热量食物、保暖衣物、充电宝、手电筒、口哨等应急物资。
选择路线须谨慎:务必结伴而行,切勿单独进山;不擅自进入无安全保障的野山、野路,不前往未开发的山区、峡谷;挖野菜、捡菌子应选择熟悉区域,不深入陌生山林。
遇险应对要得当: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利用口哨、手电筒发出求救信号,保存体力和手机电量,耐心等待救援。
迷路遵循STOP原则:STOP原则具体是指S=Sit(坐下来);T=Think(回忆标记点);O=Observe(观察环境);P=Plan(制定返程方案)。一旦迷路,首先要停下脚步,保持冷静;其次回忆沿途的明显标记点;随后观察周边环境,寻找熟悉的标志物;最后制定可行的返程方案,返回上一个标记点。
(综合新华社、北京新闻、三峡日报、应急管理部)
□海都时评
治理任性“野游”更需疏堵结合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野游”屡禁不止,既有“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吸引,也受社交展示欲与即时满足的驱使。部分博主为博眼球,刻意弱化风险、夸大景致,使“秘境打卡”成为流量密码,进一步助长盲目跟风。在此背景下,仅靠柔性劝导往往难以奏效。
“飞瀑如练、深潭碧绿、美得惊心……我也想看看别人没看过的风景。”对美的渴望是每个人的本能追寻。治理任性“野游”,靠“堵”难以抑制强烈的探索冲动。真正的解决之道,在于“疏堵结合”的系统治理。
“堵”要精准有力。相关部门应将网红打卡点纳入监管,明确生态红线和安全底线,加强现场巡查,并借助AI监测等技术手段及时劝返闯入者。同时,须严格落实有偿救援制度,让违规者承担相应代价,将失信行为纳入征信体系,真正提高违法成本。社交平台也应加强内容审核,对炒作危险路线的账号依法追责,切断灰色流量链。
“疏”则要满足合理需求。旅游部门可与专业机构合作,评估开发一批风险可控的自然区域,设置安全设施、标识,让探险行为有处可去。推行规范化探险活动分级认证,强制保险,将散客纳入有序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推动自然教育前置,树立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选择正规渠道旅游,减少“一意孤行”行为。
以“疏”回应需求,以“堵”守住底线,治理“野游”的实质,是在探索欲与自然敬畏之间寻找平衡。探索不应以安全为代价,更别拿生命的极限去丈量大自然的极限。(白水)
编辑:李焕泉
审核: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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