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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通知:10月1日起,居民购房贷款可享贴息

2026-09-29 来源:智慧海都 阅读量:0

N新华 央视


9月2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对外发布通知,明确自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政策实施期暂定1年。其间,符合条件的居民房贷可享受1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贴息。


三部门印发的通知明确,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给予贴息支持:一是使用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存量贷款置换。其中,“首套住房”的认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二是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三是所购住房价格不超过150万元。


根据通知,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据测算,对于一笔长期限的100万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最多可帮助借款人累计减少付息近5万元。对于使用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相关群体,国家已有相关政策支持,此次不叠加享受政策支持。


据介绍,政策聚焦首套刚需,重点支持普通家庭新购中小套型、较低价位的住房,通过对房屋总价、房屋面积、贷款类别等作出界定,尽可能精准惠及目标群体。


记者获悉,为便于广大居民家庭就近贷、就近享,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全部银行,都可以按规定经办居民购房贷款贴息业务。贴息业务可在办理贷款时同步办理,优惠可实现“自动达”。


“购房人按照正常信贷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只需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同步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贴息。银行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按月收息时,自动计算并扣减对应的贴息金额。借款人正常还贷,贴息优惠会直接体现在每期还款金额里。”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相关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及时告知贴息享受情况,让借款人“心里有数”。





编辑:周德庆


审核:赵杨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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