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 新闻详情

四部门部署扩大职工文体消费

2026-01-07 来源:智慧海都

N新华 央视 全国总工会网站

建隆制图


基层工会每年最多可开展四次春秋游活动,职工可通过工会获得电影券、文旅消费券等支持……近日,全国总工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电影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围绕系统推进职工文体工作、扩大职工文体消费作出部署,进一步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意见提出八项重点任务,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层级清晰、特色鲜明的职工文体活动体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职工文体品牌项目,形成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


重点扩大职工文体活动规模


扩大职工文体活动规模。全国总工会牵头,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电影局、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策划组织、协调实施全国性职工文体活动。各级工会联合文旅、电影、体育主管部门,加强资源对接与活动指导,打造区域职工文体活动品牌。鼓励各级工会、工人文化宫等加强与文艺院团、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博场馆、演出场馆、电影放映场所、体育场馆等合作,广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鼓励基层工会开展小型化、多样化、日常性的职工文体活动,切实提升职工参与便利性。


繁荣职工文化供给。坚持文化惠民,联合举办“职工艺术周”“职工电影周”,广泛开展文艺展演、主题展览、经典诵读等职工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下基层活动,持续办好职工夜校,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依托工人文化宫建立职工文艺创作基地,鼓励创作反映职工生活、职工喜闻乐见的影视作品,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


鼓励举办职工综合性运动会


优化职工体育发展结构。创新打造全国性职工体育品牌,巩固提升羽毛球、乒乓球、工间操等群众基础深厚的体育活动,推广太极拳等传统体育项目,科学引入冰雪、户外等新兴体育活动,持续推出“工间动起来”等便捷式健身活动,鼓励举办覆盖企业、行业、区域的职工综合性运动会等。


创新职工文体活动场景。对接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需求,拓展夜间、户外、社交、亲子等新型职工文体活动,鼓励利用商圈、工业遗址、公园绿地、红色教育基地、电影放映场所等特色空间,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文化体验活动。


深化职工文体活动融合。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职工文体活动全程,嵌入工会服务,联合文旅、电影、体育等部门丰富活动举办形式,通过技能展示、劳模交流、现场服务、文旅宣传等,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升工会服务触达效率与职工获得感。


鼓励各级工会增加春秋游活动


夯实职工文体活动服务支撑。引导企事业单位文体场地设施有序对外开放。依托“职工之家”APP打造职工“大文体”云平台,开发优质数字文体内容,打造一站式数字文体服务入口。打造全国职工文体数据库,制定职工文体标准规范。


优化职工文体消费环境。鼓励提高工会经费中职工文体活动支出比例。鼓励拓展使用工会会费开展职工文体活动。推动用人单位与职工就职工文体活动、带薪年休假开展集体协商,明确经费保障、时间安排等条款。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地方加大工会经费对职工疗休养的补助力度。鼓励各级工会结合实际增加春秋游活动场次,每年最多可开展4次。


促进职工文体消费。鼓励各级工会联合文旅、电影、体育等部门,推出面向职工的专属优惠文体产品服务,涵盖文艺观演、电影观赏、赛事观看、体育健身等领域。支持各地区、有关平台、文旅企业结合职工文体需求和旅游景区实际开发旅游景区年票产品。鼓励基层工会结合实际发放文旅消费券、电影券,举办主旋律电影展映活动,支持办好“惠工院线”。鼓励基层工会使用会费为职工购买所在省份或区域旅游景区年票等文化旅游产品。



编辑:郭寿权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