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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的教训

2026-08-24 来源:智慧海都

河南一男子出于手足情,“借房”给弟弟助侄女入学,弟弟却以40万元低价“偷卖”他人;广州一市民借给朋友140万元,朋友意外离世,继承人全都放弃继承,借款要向谁讨;上海七旬独居老人,被邻居以各种名义“借”走近1400万元,对方竟用偷来的前妻房产证作抵押。亲情、友情、邻里情,在真金白银面前,究竟能承受多少考验?当信任被辜负,法律便是最后的防线。本期的故事绘,一起看看那些“借”出来的教训。


为侄女入学哥哥慷慨借房,弟弟转手40万偷卖


“借出”的房子 收不回的信任



亲情里的帮扶,最经不起私心算计。河南一男子出于手足情,出借房产只为侄女顺利入学,可弟弟却辜负信任,假借赠与名义过户房产,还低价恶意转卖他人。一纸暗藏私心的交易,抵不过真实的借房约定与铁证,法院的判决为这场闹剧画上公正句号。


2018年,为帮助弟弟陈乙的孩子顺利入学,哥哥陈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借”给弟弟和弟媳使用。


双方签订《赠与(借房)协议》,约定房屋仅用于办理入学,待孩子2024年9月入学初中后半年内,弟弟须将房屋产权无偿过户归还哥哥。为满足房管部门过户形式要求,双方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将房屋以“赠与”名义过户至弟弟名下。


孩子顺利入学后,哥哥多次催促归还房屋,弟弟却不配合,甚至偷偷将房屋抵押借款。2025年5月,哥哥无奈起诉至法院。更令人想不到的是,诉讼期间,弟弟竟与一名女子刘某丁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以40万元的明显低价将房屋转卖。


庭审中,哥哥提交了购房凭证、税费记录、租赁合同等证据,证明自己一直是房屋的实际管理者和出租人。


法庭还查明:刘某丁曾与弟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其转账记录显示50万元是支付给房屋抵押权人,而非哥哥,交易价格也远低于市场挂牌价。兄弟二人的母亲也出庭作证,证实刘某丁早已知晓房屋背景。


法院认为,虽然房产登记在弟弟名下,但协议明确约定借用目的和返还义务,赠与合同仅为办理过户的形式需要,非真实赠与意思。哥哥一直是房屋实际权利人,弟弟擅自卖房属于无权处分。买主刘某丁与弟弟关系特殊,且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无法证明支付合理对价,结合其知情背景,不满足“善意”要件,属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


最终,法院确认哥哥为房屋实际所有权人,弟弟与刘某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刘某丁须在十五日内协助将房屋过户回哥哥名下。


朋友借款140万后意外离世,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


人走了 债就讨不回?



朋友间借钱应急本是常有之事,但万一借款人不幸离世,这笔欠款该找谁来还?继承人要不要替逝者还债?倘若继承人全都放弃继承遗产,那又该找谁追回这笔借款?这不,广州一位居民就碰到了这种闹心事。


2018年至2021年,陈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江某借款合计50万元。此后的2022年1月和4月,陈某又分两次向江某借款共90万元。上述借款合计140万元,陈某陆续偿还部分借款。


2023年9月,陈某意外去世。法定继承人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公证,明确放弃对陈某全部遗产继承的权利,亦不承担遗产管理职责。


2024年1月,江某提起诉讼,要求陈某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


2024年12月,案外人何某向法院申请,指定某居民委员会为陈某的遗产管理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指定某居民委员会担任陈某的遗产管理人。


随后,江某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某居民委员会在陈某的遗产范围内向其偿还借款本金90万元及相应的借款利息。庭审中,某居民委员会辩称难以核实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同时对部分借款的诉讼时效、利息标准提出异议。


法院一审判决,某居民委员会在其管理的陈某遗产范围内,向江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法官表示,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的新增内容,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负有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的职责。当全体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债权人陷入“无人可诉”的困境时,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待管理人确定后再另行起诉,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破解诉讼僵局。


楼上邻居“哭穷”借钱,七旬独居老人掏空家底


一句“救急” 千万积蓄全没了



近日,上海七旬独居老人孙阿姨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先后被楼上邻居以各种名义“借”走了近1400万元。


孙阿姨说,邻居是10楼的,自己是2楼的,那天邻居来敲门说有急事,老婆的爸爸在医院动手术,没身份证没法去银行取钱。她出于善良之心,跟邻居说“只要让你妈妈下来做个担保就行”。


有了其母口头担保,加上白纸黑字的借条,孙阿姨将5万元转给对方。此后男子便时常登门,对孙阿姨嘘寒问暖。起初的一些小额借款,他均按时归还,并许诺高额收益,逐步获取孙阿姨信任,后续不断加大借款金额,而还款却愈发拖沓。


孙阿姨说,自己之所以对其抵押的房产证毫不怀疑,是因为邻居本人及父母都住在楼上。房产证上虽然只有女方名字,但只要是夫妻就是共同财产。谁会想到一个人离婚后,还跟自己的前夫及其父母住在一起?


警方调查发现,男子与前妻早在2019年已离婚,其用于抵押的房产均为前妻个人财产,他名下无任何资产、无稳定收入,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所谓还款计划,是希望前妻能看在过去情分上,卖房替自己还债,再给自己介绍工作,让他可以通过工作还债。可他的前妻明确表态,不愿也不可能再和他有任何牵扯。


警方梳理资金流向发现,孙阿姨共转给男子1300多万元,这些钱最终层层流向了多个个人账户。经查,男子曾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前科,出狱后不愿踏实工作,一心妄图通过虚拟币投资翻身,将骗来的千万资金全部投入非法虚拟币交易,最终血本无归。涉案资金大多流入虚拟币币商及黑灰产洗钱账户。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综合大河报 广州日报 新民晚报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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