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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先行探索持续优化公积金政策

2026-08-19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日前,记者了解到,在国家住房公积金新规落地之前,福建已先行探索,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前对接改革方向。今年2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打出公积金政策“组合拳”,明确支持装修、购买车位(库)、城市更新等提取公积金,延续代际互助政策,同时放宽购房提取时限,鼓励各地结合资金实际,拓展公积金住房消费用途,后续全省多地陆续出台配套落地举措。


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外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支持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缴存人及配偶持有福州自住住房不动产权证的,每年可以名下任意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住房的物业费,每人每次提取限额为3000元;扩大装修提取适用范围,将装修提取房屋范围从福州市行政区域拓展至全省;支持购房所缴纳的契税提取;取消提前结清购房贷款应当一次性提取的限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缴存人120万元、单缴存人80万元执行,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规范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提取等。





编辑:周德庆


审核:林洪涛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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