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设区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福建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以下5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联系电话:0591—87673668,邮箱:fjwltzykf@163.com。
福建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名单如下:
上下杭街区航拍全景。叶诚 摄 图源:台江微文明
图源:厦门灵玲国际马戏城
图源:厦门市旅游协会
图源:漳州文旅
图源:南安市水头镇人民政府微信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梁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