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地之境》
安琪
现在我在故乡已呆一月
朋友们陆续而来
陆续而去。他们安逸
自足,从未有过
我当年的悲哀。那时我年轻
青春激荡,梦想在别处
生活也在别处
现在我还乡,怀揣
人所共知的财富
和辛酸。我对朋友们说
你看你看,一个
出走异乡的人到达过
极地,摸到过太阳也被
它的光芒刺痛
200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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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和今年,我和朋友分别向西或向北回各自老家时,犯了同一个错误,抵达老家后才意识到:别去多年,忘了家在何方。多么奇葩的错误!难道因为我俩都是奇葩的天蝎座?或者,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世界变化快?又或者其他……,管它呢,反正我们会犯同样的错,肯定是因为我们都是天蝎座,我们就是这么坚定地认为。
国庆前辉哥出差福州,她,我,还有侯子和刘阳,高中时除了同班,还一起混在文学社、广播站,混社团的时候其实没什么事,偶尔听听那个口齿不清的指导老师讲些我至今也想不起来的写作技巧(?),以及偶尔参加作文比赛。总之,那时我们是快乐的,虽然至今已想不起有什么可乐的事。文学社之于我们,是一个想像的共同体,意味共同的爱好或梦想,就像故乡之于我们,意味着童年和亲友,就像天蝎座之于10月24日~11月22日出生的人,意味着性相近,习相似。
“想像的共同体”是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发明的用于解释近代以来民族主义兴起的一个概念,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的施罗德·桑德教授以此为理论框架,研究后宣称:“犹太民族是虚构的”,看上去是有点道理呵,凭着旧约圣经的记载就坚定不移地相信耶路撒冷周边地区都是你家的,算不算人类最早的霸道主义,而且这霸道主义还是延续了两年的弱势群体呢。自然,这位教授先生理应受到全体以色列爱国者的唾弃。
虽然我也赞同犹太民族是虚构的,可是我也赞同这个虚构的民族和汉族一样真实地存在,因为,没有想像的共同体,故乡或异乡就不成问题,人类还快乐或忧伤地生活在老子梦想中的小国寡国,安琪肯定也写不出这首《极地之境》。
《极地之境》似乎并不是安琪自己以及她的诗人同道们认为的得意之作,他们共同觉得《明天将出现什么样的词》、《像杜拉斯一样生活》等等才是诗艺成熟的代表作(当然,这些诗确实好),然而,《极地之境》可能更准确的击中了这个时代更大多数人的敏感神经:那些漂流异乡的人并未衣锦还乡,而故乡人却一直活得安逸自在,乡愁不再是一种小资情调的诗意,而是经济收益与现实带来的反差、落差、误解……。而且,动车的开通迅速消弥了空间上对故乡的疏离,比如老家离我现在居住的城市只有五小时的车程,辉哥说,你可以早上坐动车回家,跟老同学们吃个午饭聊会儿天,然后回去还误不了晚班。多好的主意!肯定是以后我们大多数人生活的现实吧。然而眼下,大家还没心情如此勤劳地悠闲不是。
回到安琪自己,12年前固执地怀揣梦想北漂,别了亲人、弃了婚姻,固执地相信自己是为诗而生(这个梦想多么地珍稀!)。在早期的作品中,安琪表现出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感觉她的大部分诗庞杂而无所不试,把词语撕碎,再按照自己想像的可能重新排列组合,给人耳目一新心中一震却找又令人不到头绪。近年来的诗,更多了几分安静,从难读变成了耐读。是因为重放的爱情,还是因为终于可以安居于诗的原乡?或者两者兼之。
摩西不好好地在埃及做他的位极人臣,却执意带领一群已经沦为奴隶阶级的犹太人出埃及,因为他相信他的故乡不在尼罗河畔,而是在耶路撒冷——一个犹太人想像的共同体,况且,这一使命来自神示。就像安琪,选择北漂,她自认是诗的神示。至于我,生活在别处,梦想在别处,只是缘于人类的原始冲动吧,你呢?
(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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