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卷第一
(四)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于色不知、不明、不断、不离欲,心不解脱者,则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识不知、不明、不断、不离欲贪,心不解脱者,则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比丘!于色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则能越生、老、病、死怖。诸比丘!若知、若明、若离欲贪,心解脱者,则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识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贪,心解脱者,则能越生、老、病、死怖。”
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释
色。色是佛教非常重要的概念,各家解释不同,通俗地说,色为物质存在的总称。小乘教教义认为“色”是构成物质的元素,是由“众微”(极微)积聚而来的。已经破坏了或消逝了的物质,叫做“过去色”;尚未现起的物质,叫做“未来色”;已经现起,在因缘相续的条件下存在的物质,叫“现在色”。我们生理性的身体称为“内色”;身体外物理性的物质称为“外色”;肉眼能见到的物质称为“粗色”,肉眼看不到的物质称为“细色”,悦目的物质称为“好色”,不悦目的物质称为“丑色”;视力所不及的物质称为“远色”,视力所及的物质称为“近色”,这一切综合起来,就称作“色蕴”。一切物质现象,都是在因缘和合下而生起存在的。一类是人视之可见,触之可觉,知其存在;但当因缘变异或散离时,此物质也就变异或破坏了,这就叫做“触对变坏”。另一类是没有形体,却有迹象可寻的,如行住坐卧、长短力圆,及许多抽象的观念,这叫做“力所示现”。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把各种概念加上一个名称,何者是方、何者是圆、何者屈、何者是伸,这些概念,都是人构画出来的,以此来规画合于我们构画概念的其他事物。
物质现象是因缘所生法,因缘和合、相续,此物质就生起、存在。在其存在期间,如遇到“相辅相成”的因缘,它就变好、变成;如遇到排斥破坏的因缘,它就变坏。所以“会遇怨或亲,便能坏能成。”既然一切物质都受因缘支配,所以都“渐次积聚、渐次破坏”。色即五蕴中之色蕴,五位法中的之色法,是有质碍(占有一定空间),且会变坏的东西。
色尽管不能等同于物质,为了方便也可以作“物质”解,它组成有情的生理感官,也形成感官面对的物理现象。通俗点说吧,古印度人认为世界是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构成,你目力所及山川草木等等,耳力所闻声音,皮肤感觉到的阳光雨露,嗅到的各种气味,都可以算是“色”,这些“色”都是地、水、火、风在一定条件下暂时聚合生成,条件不存在了,它们也就不存在了。当然,这种描述仍然是不太准确的。说清这个概念得写一篇论文。
经文大意:
以下都是我阿难听到佛陀这样说:
那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
当时,佛陀对比丘们说:“对于物质现象,如果不能了解认识它,不能明白其真相,不能断灭其诱引的因缘,不能远离因色而起的贪欲,心不能获得自在解脱,就不能超越对生、老、病、死的恐怖。同样道理,对于受、想、行、识等精神现象不能了解认识它,不能明白其真相,不能断灭其诱引的因缘,不能远离因色而起的贪欲,心不能获得自在解脱,也就不能超越对生、老、病、死的恐怖。”
“各位!对于物质现象,如果能了解认识它,能明白其真相,能断灭其诱引的因缘,能远离因色而起的贪欲,就能超越对生、老、病、死的恐怖。各位啊!如果能了解认识它,能明白其真相,能断灭其诱引的因缘,能远离因色而起的贪欲,心获得了自在解脱,就能超越对生、老、病、死的恐怖。同样道理,对于受、想、行、识等精神现象如果能了解认识它,能明白其真相,能断灭其诱引的因缘,能远离因色而起的贪欲,心获得了自在解脱,就能超越对生、老、病、死的恐怖。”
当时,各位比丘听了佛陀的教导后,都高高兴兴地按照佛陀指导的方法去修行了。
讨论
以下为有多年禅修经验的郭先生的评点:
1、杂阿含文字较为纲要化,因此字义也就意涵颇丰。又因为本经偏重禅修指导,所以法义也就有所次第。译文于理是恰当的,于事修则不妨再啰嗦些 。
2、据此,如能将佛陀"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则能断苦"的教诫,放到"正思惟"的情境中去领纳,则或可更有助于展开如理作意的次第。于是,知,即是了知其无常与过患,属苦谛。明,即是明白其无常与过患的缘由,属集谛。断,即是从缘由中剔除其造成过患的因素,属道谛。离欲,即是自我验收以上思惟的效果,可归为正定,属道谛。如此思惟修的结果,即是堪任断苦的灭谛了。
3、当然,诸比丘欢喜奉行时,就不是这样抽象了,而是要就着某一具体而特定的内容,形成对境,然后用这教诫为提醒,去体会身心感性的那个层面,此即经中所谓"如实知之"。
以上管见,随喜于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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