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
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与复核结果
的公示
福建12家基地拟入选
新一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3家基地
拟保留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该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传真:010-59881407
电子邮箱:chanyesi@mct.gov.cn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东南网
编辑:丁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