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示
2023年度福建省县域文旅经济工作
正向激励候选对象名单
官网通知截图
根据《福建省县域文旅经济工作
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
经各设区市 和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
设区市政府同意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审会等程序
拟认定10地为
2023年度福建省县域文旅经济工作
正向激励候选对象
具体名单如下
永泰县
厦门市思明区
东山县
泉州市丰泽区
泰宁县
莆田市城厢区
武夷山市
长汀县
霞浦县
平潭县
公示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1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处反馈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东南网
编辑:丁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