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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到底|70亩花田遭“行政强制”!专家:稻花轮作不涉及耕地“非粮化”

2022-12-17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曾炳光 沈雪燕

    

水仙花是福建省花、漳州市花,冰清玉洁,雅称“凌波仙子”,是漳州特有的城市名片。


16日,海都官方微信报道了”漳州龙海70多亩花田被毁“(点此查看详情)。在龙海区海澄镇政府2022年11月23日答复花农杨来发等人信访件中,海都记者发现,海澄镇政府多次强调,铲除70亩水仙花是为落实国务院、省、市、区等各级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工作要求。


水仙花地遭毁


耕地上种植水仙花是否属于禁止范畴?今年3月1日,《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已经正式施行,记者采访了参与《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立法的一名法律工作者,应其要求,在采访中不具名。据其介绍,《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起草、审议过程中,对水仙花种植是否涉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曾被重点讨论和研究。后经起草单位、法律专家、相关部门充分论证,一致认为:漳州市进行地方立法保护水仙花种植,与耕地保护不矛盾,没有违背上位法关于耕地保护的规定。


是否涉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水仙花保护立法时就论证过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这名法律工作者告诉海都记者,漳州市进行地方立法保护水仙花种植,与耕地保护不矛盾,有4点原因:


●水仙花属于季节性种植(每年霜降节气至次年芒种节气),并非永久(多年)占用耕地,且与种植蒜类蔬菜较为类似,与种植其他苗木、草皮或者挖塘养鱼存在较大区别,其种植与采收不会破坏耕作层。


●漳州水仙花采用的是“水旱轮作、稻花轮种、三种三收”特有种植工艺,即每年芒种节气前后完成水仙花采挖、播种水稻,霜降节气前后完成水稻收割、轮种水仙花。水仙花和水稻的轮作达到了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目的,没有破坏耕地耕作层,没有改变耕地的粮食生产功能,经轮种后单季水稻的产量还更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指出“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漳州水仙花“稻花轮种”、一季种植水稻,该模式符合国务院文件规定精神。


●漳州水仙花特别是九湖圆山脚下水仙花数百年能够延续下来的种植历史,至今能够保持水仙花高质、水稻高产,本身也是“稻花轮种”种植方式合乎科学的一个最好例证。


这名知情人士介绍,4点论证意见得到各方面的认可,《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由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也顺利批准通过。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一条即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


这名法律工作者说,该文件对每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粮食与非粮食作物轮作、套种的肯定态度,也是十分清晰、明确。这也说明,《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起草、审议过程中对水仙花种植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论证方向、角度是正确的。

  

稻花轮作有600年传统

不种水稻的田 花农都不要

  

“天下水仙数漳州”,漳州水仙花拥有丰富的文化背景与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漳州市花卉协会会长张文江告诉海都记者,漳州水仙花种植有600多年历史,花农都遵循传统做法稻花轮作、三种三收,这是漳州水仙花特有的传统种植技艺,每年国庆节前后花农收割水稻,霜降节气前后播种水仙花球,次年芒种节气前后挖出水仙花球晾晒储存、休眠,土地轮种水稻,历经三年种植周期,第一年从“芽子”长成“钻子”,第二年从“钻子”长成“种子”,第三年种植周期满后产出鳞茎大、花苞多、花香浓的漳州水仙花商品球花球。



花农杨来发也告诉海都记者,自己被破坏的7亩花田是以2100元/亩向当地村民租种的,自己只种植一季水仙花,另外一季赠送给田主种植水稻,租金照付。


花农杨来发一直遵循传统做法稻花轮作


“如果没有种水稻,水仙花种不好,地就没有人愿意给他租。”杨来发说。




编辑:阿荷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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