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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住房公积金,福建两地有新调整

2023-06-02 来源:智慧海都

近日

福建多地调整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泉州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出台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调整通知文件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贷款时间间隔。缴存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次月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父母和子女参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在解除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手续后,次月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优化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租房职工可不受距上次提取间隔满12个月限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具体提取额度根据距上次租房提取月数计算,保障职工的租房提取需求。


三、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每人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


四、加大多孩家庭租房支持力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每人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月1200元。


五、推行“带押过户”模式办理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积极推行个人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活二手房市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三明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决定调整部分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调整内容如下——


一、延长部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贷款政策执行期限


2022年出台的“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间隔期、实施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业务、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降至20%、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至30%、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的贷款政策执行期限(原执行至2023年5月31日)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


二、阶段性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


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5万元,即: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三元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其他县市(市、区)双职工55万元、单职工4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全市统一为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政策调整执行期限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三、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明住房〔2022〕2号)中第三条修改为“实施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业务,在三明以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三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三明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实施细则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丁小燕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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