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何畏 综合整理
日前,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位于南屿镇南前村,土地面积13381.69平方米(合20.07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拆迁安置房);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10900万元。意向用地者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这也意味着,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1.09亿摘得高新区约20亩住宅用地,将用于建设拆迁安置房项目。
编辑:丁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