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刘梦宁 综合整理
经永泰县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辖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出让标的物包含樟[2023]拍06号葛岭镇台口村285亩陵园土地和4个事项合并出让。据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加价幅度不低于100万元。合并公开出让的4个事项,不竞价。
樟[2023]拍06号地块位于葛岭镇台口村,宗地总面积190000㎡(合285亩),其中E-02殡葬用地面积187847㎡,防护绿地面积1577㎡,道路用地面积576㎡。
宗地上现状建筑物与构筑物原则上予以保留。新增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用于经营性墓葬产品用途,仅作为项目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出让地块起始价16200万元。
此外,本幅宗地与地上附着物等其他4个事项合并出让,其他4个事项合计金额35449.25万元,其中——
1)原项目地上附着物29939.6万元。包括陵园景观及公共设施13873.83万元、园林资产1835.84万元、库存墓位14229.93万元,出让成交之后,由竞得人与县民政局、天境陵园公司签定《接收协议》。竞得人还应负责该宗地已销售65.15亩的墓区运营管护。
2)有关附加设施5228.46万元。包括房建设施、葛岭镇政府历年以来牵头流转租赁的土地。出让成交之后,由竞得人与县民政局、天境陵园公司、葛岭镇政府签定接收协议;另外罚没的国有资产281.19万元由竞得人支付给县国资中心。
3)负责县殡仪馆事项。出让成交之后,竞得人负责县殡仪馆今后的日常运营。县殡仪馆产权为县殡葬管理所,由竞得人与县民政局签定日常运管等事项协议。
4)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运营。出让成交之后,竞得人负责按规范要求建设并接受民政部门管理运营、接受政府指导定价的公益性公墓,由县民政局与竞得人签定协议。
编辑:丁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