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日前,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建立体系化、制度化的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聘用机制,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让退役军人教师成为福州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为推动福州市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中提及了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实施专项教师培养:包括提高退役军人任教的吸引力,通过政策宣讲、媒体宣传及建立“任职任教意愿数据库”。同时,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师范类学历提升,提供专项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以及建立“兵教师”人才库。
二是,畅通发展通道:为退役军人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定向招聘、加大安置工作力度及拓宽就业渠道等政策。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严格经费保障,并实施定期督查检查。同时,加强对退役军人任教先进典型的褒奖与宣传。
编辑:潘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