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罗丹凌
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需求,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有效期五年。
《措施》明确,我省将优化托育服务规划布局,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6年,每个设区市和80万以上的人口大县均应建成1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公办托育机构,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建设社区托育点或亲子小屋。到2030年,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支持保障措施基本健全,托育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家庭托育成本有效降低,基本满足群众普惠托育服务需求。
针对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措施》指出,要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现有设施、场所等公共服务资源,围绕15分钟生活圈目标,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房屋场地拓展社区托育服务。优化长者食堂功能,探索“长者食堂+托育+学堂”融合运营模式,构建“老幼共托”一站式场景。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无托育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不少于6个托位的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老城(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幼儿园用房闲置的可转为托育服务用房。
《措施》还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2~3岁托班。公办幼儿园附设托班的,其托班幼儿数量可作为申请配备教职人员数量、岗位设置的依据。
针对托育人才培养和托育服务监管,《措施》规定,鼓励托育机构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将保育师、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托育服务相关工种列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急需紧缺工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或方向课程。同时,建立托育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托育服务监管体系,指导成立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协会等。
编辑:周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