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毛朝青 文/图
“道路上怎么会有这么多螺丝钉?行人万一绊到怎么办?”15日下午,福州市民林先生通过海都热线968880报料称,保利首开天悦小区外的国棉巷临街行道树旁埋有螺丝钉,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到场发现,国棉巷沿街共有6棵行道树下存在螺丝钉“冒出”地面问题,每棵行道树下都有三两个,共计14颗螺丝钉。这些螺丝钉大部分深埋于路牙中,露出部分高约8厘米。螺丝钉与地面颜色接近,不易被发现。该路段紧邻居民区,日常行人往来频繁。
国棉巷沿街共有6棵行道树下存在螺丝钉“冒出”地面问题,每棵行道树下均有三两个
记者将此事向鼓楼区城管局市政维护管理所进行反映。工作人员回复称,此处原本由园林部门安装了护树支架,目前支架已拆,留下了钉子,他们会马上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如果有路人因螺丝钉而受伤,该由谁来负责呢?记者采访了福建日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书怡。王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256条和第1258条,受伤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以下主体主张维权:首先是道路的养护管理单位,比如市政工程部门、交通局等,他们负责日常道路的维护和隐患排查,若因未及时修复坑洼、裂缝等问题导致事故,需承担责任;其次,如果是正在进行道路施工的单位,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防护设施,或施工后未及时清理现场留下安全隐患,施工方需直接担责;若多方主体均存在过错(如养护方未履职、施工方违规操作),可将相关责任方一并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各方责任比例,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赔偿。
编辑:陈悦瑶
审核: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