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王凯诺 通讯员 魏其骋
“千言万语、万语千言也难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我唯有用心、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将来做个守法、护法的公民……”近日,一封来自武夷山监狱的感谢信,跨越高墙寄到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寄信人周某正在服刑改造,信中满含对法院的谢意。
感谢信源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某银行因周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向鼓楼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查控周某财产后,对其位于晋安区的抵押房产启动拍卖程序。
执行法官黄宜财上门实地调查后得知:周某的妻子已离世,他入狱后,其年迈的母亲和两个未成年子女相依为命。老人体弱,没有收入来源,孩子们还在上学,这处房产是他们唯一的安身之所。
黄宜财明白,直接拍卖房产,无异于抽去这个脆弱家庭的最后支柱。“推进执行程序是法定职责,但保障这个脆弱家庭的生存权益同样重要,二者并非对立矛盾,关键是找到平衡点。”
黄宜财告诉记者:“法律有规定,像周某家这种特殊情况,房子拍卖后,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从拍卖得到的钱里先留出一部分来,作为‘唯一住房租金’。这笔钱,就是专门用来保障被执行人以及他需要扶养的亲属,在失去房子后能有基本的房租,不至于流落街头。”
黄宜财将该保障详细向老人说明,同时考虑到周某正在服刑行动不便,老人年纪大了出门也不容易,黄宜财主动帮助老人调取相关材料。
不久后,周某从高墙内寄出的唯一住房租金申请送达法院。在黄宜财的协调下,其他材料也很快备齐。经依法审核,确认周某一家符合申请“唯一住房租金”的条件后,黄宜财在拍卖款分配方案中,划出了一笔“保障金”。
当执行情况告知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和周某所在监狱,且各方均未提出异议后,黄宜财第一时间将案款划转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同时将“唯一住房租金”汇入周某母亲的银行账户。老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远在高墙内的周某没想到,法院为母亲和孩子保留了基本居住保障费用,法律在给予他应有惩罚的同时,还守护住了心中最柔软的牵挂。“我唯有用心、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将来做个守法、护法的公民。”周某在感谢信中写下的这句话,让黄宜财格外动容。
编辑:李焕泉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