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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小区业主急了!业委会将有“花钱权”?5万元以内直接用?社区回应

2025-09-12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郭思琪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颐海花园业主群内热议不断——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在最新拟定的《管理规约》草案中提出:物业服务区域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的日常维修、更新和改造,可授权业委会在5万元以内直接批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此外,草案中还提出拟为小区业委会聘请秘书,日薪200元。不少业主质疑:这类支出是否合理?又该如何对小额支出授权实施有效监督?


业主:小区公共收益不多,难以负担开支


“小区花钱,难道不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吗?”12日,鼓楼区颐海花园业主李女士表达强烈不满,她向记者出示了前一晚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张贴在楼道里的《管理规约》草案。其中第四章明确规定,除法定紧急维修情形外,授权业委会在5万元额度内自主批准和使用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


该条款一经发出,业主群瞬间“炸开了锅”。多位业主提出质疑:小区资金如何使用怎能不经业主表决?业委会能否透明操作?资金流向如何监管?


此外,《管理规约》草案还提出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包括聘请财务、秘书等人员,日薪定为200元。李女士认为,小区每月公共收益仅9000余元,难以负担此类开支。


据了解,该小区业委会筹备工作自6月启动,8月8日至14日已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目前委员候选人名单也在公示中。下一步将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审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及《业主委员会章程》三项草案。不少业主呼吁社区及街道介入,对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做出解释。


社区回应:小额授权常见但须监督


针对业主疑问,龙泉社区党委书记高玉芳回应称,小区议事规则尚在草案阶段,需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目前正广泛征集业主意见。关于业委会聘请秘书、法务、财务并发放日薪的条款,已在11日晚紧急会议后删除。高书记表示:“业委会成员应以志愿服务为主,通常无需额外聘请专职秘书。”财务等工作可在业委会成立后按需聘请兼职人员处理,社区也提供公益律师支持,业主可随时咨询。


对于“5万元以内小额支出授权”,高书记解释,此项目是专项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改造的,该做法在已有业委会的小区中非常普遍,符合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办事效率。“比如突发设备故障,业委会若没有应急处置权,事事都要召开业主大会,反而会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高书记说,小额支出免过会的金额权限同样需要在业主大会上商议表决。五凤街道物业站站长赵铭飞也表示,所有资金使用,业委会都要定期在小区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监督,流程公开透明,业主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可申请第三方审计。


记者咨询福州多个设有业委会的小区发现,确有多个小区有着“小额支出免开业主大会”的机制,“小额”的定义往往在1万元至10万元不等。一位业委会主任表示,其小区授权额度为10万元,但执行前均会公示工程方案和预算,广泛征求业主意见,若不同意则立刻叫停。也有业委会负责人支持推进“小额免过会”机制,认为有助于处置应急维修类事务,避免因小事频繁召开业主大会。但她同时强调:“无论金额大小、事项轻重,都必须全程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编辑:周德庆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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