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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无证上岗”牙套,口腔机构退赔10万

2025-09-29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记者


两年多前,因女儿矫正牙齿出现不适,福州的蒋先生发现牙套无标识、商家举证矛盾,遂走上维权之路。案件经过一审、二审,9月22日,福州中院作出再审判决:福州海狸家口腔科技有限公司台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海狸家口腔)提供的牙齿隐形正畸服务,牙套厂家在生产制作时无相关资质,机构存在欺诈行为,需向蒋先生返还医疗费258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77400元。


女儿矫正期间不适 父亲对牙套质量存疑


2020年10月,蒋先生的女儿在海狸家口腔万象店做牙齿隐形正畸矫正。“2023年孩子出现牙龈红肿出血、舌头有切裂感,还发现牙套嵌入肉里,我咨询门店,他们让我自行将牙套修剪一下再给孩子佩戴。”蒋先生回忆起女儿第一次戴牙套时,牙套既没有产品外包装,也没有品牌标识,这让他对牙套质量心存疑问。他前往门店,想查看牙套是否有合格证,却被告知无法提供,于是他向福州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2023年6月16日,台江区上海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反馈称,海狸家口腔万象店提供了山东沪鸽口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鸽口腔)的相关资料。蒋先生联系了沪鸽口腔,对方明确表示和福州海狸家口腔有合作关系,可根据他提供的矫治器截图信息,牙套非其公司产品。


半个多月后,蒋先生在上海街道市场监管所看到,海狸家口腔万象店改口称牙套品牌来自深圳市深创义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公司)。前后矛盾的说法,引发蒋先生强烈质疑。


海狸家市场部负责人陈先生当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牙齿矫正是一个过程,不同治疗阶段要匹配不同牙套。他们会根据孩子的数据制定方案,再委托厂商生产,厂商不止一家,所以不一定使用同一厂商供货的牙套。


两次诉讼皆因证据不足败诉


2023年6月30日,蒋先生以“销售无生产资质牙套”为由,对海狸家口腔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医疗费25800元,并支付医疗费的三倍赔偿77400元,“想为孩子讨个公道”。


2023年10月12日,仓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现有证据未能证明蒋先生女儿提供的矫治器系不符合药品监管的产品,同时现有证据无法体现海狸家口腔存在违约行为。最终驳回了蒋先生的诉讼请求。


蒋先生提起上诉。2024年2月1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认为,深创公司系案涉矫治器的供货商,海狸家口腔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深创公司在2018年4月24日即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3年4月23日。蒋先生女儿主张该生产许可证附件《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上“定制式义齿”的登载时间2022年2月21日,作为深创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时间,以此证明案涉矫治器系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依据不足。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部门确认厂家违规生产 关键证据助再审胜诉


蒋先生并未放弃。他发现,作为证据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无法证明在2018年4月至2022年2月之间,深创公司具有牙套生产资质。于是,蒋先生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举报深创公司违规生产。


2024年9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对深圳市深创义齿技术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17376元的行政处罚。


这一关键证据成为案件转折点。


2025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9月22日,福州市中院开庭审理,蒋先生提交了上述新的证据。最终,法院再审认为:海狸家台江分公司作为经营者,对于案涉定制式矫治器未取得生产许可具有告知义务,但其隐瞒案涉定制式矫治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事实,存在欺诈行为,须返还已支付费用258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77400元。


记者了解到,在维权过程中,蒋先生曾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的一份复函中,附上了2020年和2021年《深圳市深创义齿技术有限公司发海狸家矫治器及附件订单统计表》,当中记录了450余名曾在海狸家门店使用深创义齿非法生产的无证牙套的消费者名单,涉及门店包括海狸家口腔万象城店、爱琴海店、世欧店、省立店、附一店以及厦门店。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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