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周婉怡 实习生 何丹莹 刘帆风
4月7日,海都报报道了福州马尾葆桢路车主纷纷将车停在车位框线外的车道,引起网友热议,发布后短短十几个小时,评论区评论已超过5万条。(点击回顾:福州这个路段车主们停车方式有点“奇葩” ! 部门回应!)有市民表示,被贴罚单比缴纳停车费划算,更具性价比,也有市民表示疑问,路边公共停车位,为何要收费?8日下午,记者进行了解。
网友:路边公共停车位为何要收费?
记者浏览网友的评论发现,网友热评主要集中在“违规停车更具性价比”和“路边公共停车位为何要收费”两个问题。其中,一网友表示“停车方式只有两种,缴费停车和缴罚款停车”。
另一个网友表示赞同,该网友表示,违规停车似乎更具有性价比。他解释称,若每天都在这停车,一个月最多需要900元的停车费,若是停在停车线外,碰到交警偶尔过来开具罚单也才一两百元。相较之下,虽然违规停车需要承担罚款,但在多数情况下,这种停车方式的成本反而比缴费停车更低。
此外,网友小陈(化名)对此感到疑惑,路边停车位作为公共资源,应提供给市民停放车辆,为什么要设置收费呢?这就像是在自家门口还要买票一样,让人难以接受。对于设置收费停车的做法他并不认可,他认为,公共停车位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应该为市民提供便利,而不是成为他们的经济负担。
以三类区域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随后,记者通过爱企查搜索福州创发智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记者发现该公司由另外三家公司持股,持股比例最多的是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占比79.9%,其中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福建中园市政景观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占比0.1%。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福州创发智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路段路边停车收费是经马尾区政府公开招标项目,该公司作为中标单位经营,招标编号为E3501050102100248001。同时,公司运营的停车位依照《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17]117号)以三类区域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路边公共停车位进行收费
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福州市物价局为了响应省实施意见提出的停车场建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原则,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发布了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第三类区域收费时间为7:00—22:00,收费标准为2元/30分钟,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30元。
根据上述情况,记者采访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的李洋律师。李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的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综上,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政府依法划定的路边公共停车位进行收费。
李律师也指出,在执行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依照定价办法和程序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需充分考量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标准后,应当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对于公众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也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问题,加强停车位的监督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编辑: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