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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湿病患者如何科学要宝宝?一文说清备孕、怀孕、哺乳期用药须知

2024-06-07 来源:智慧海都


想孕育小宝宝的风湿病患者

常常因为自身病情和用药

有许多困惑和顾虑

福医附一医院风湿科专家

为您答疑解惑


01 风湿病患者能否怀孕?


在病情控制稳定的情况下,风湿病患者可以在风湿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备孕。


02 风湿病患者怀孕前要做哪些准备?


开始备孕前,患者应当到风湿科,对病情活动度进行评估。如果病情稳定,方可准备怀孕。


备孕期间,有许多抗风湿药物需要停用,且不同抗风湿药物的停用时间也有所区别。应当先调整好孕期治疗方案再进行备孕。



03 女性风湿病患者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怎么用药?


女性风湿病患者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可以选择的药物如下:


糖皮质激素:


备孕期:一般情况下建议在病情稳定,无重要脏器受累的前提下,泼尼松剂量小于等于10mg(2片)时可考虑备孕。


哺乳期:使用激素时,可以进行哺乳,但如果泼尼松≥20mg/d,应丢弃服药后4小时内的乳汁。


硫酸羟氯喹:


备孕、怀孕后及哺乳期间均可使用该药物。如服用该药物后有眼睛不适或皮肤变黑应当到眼科检查眼底。


钙调磷酸酶抑制剂:


风湿病患者使用的钙调磷酸酶抑制剂主要包括环孢素和他克莫司。这两种药物均可以在孕期使用 ,并可酌情进行母乳喂养。


硫唑嘌呤:


怀孕期:可以服用硫唑嘌呤。


哺乳期:尽量避免服用。如病情需要可酌情继续使用,但建议丢弃服药后4小时内的乳汁。


柳氮磺吡啶:


怀孕期:必要时可以使用,最大剂量可用至2g/天。


哺乳期:患者使用柳氮磺吡啶侯,对健康的足月新生儿可正常哺乳,但对早产儿、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儿以及高胆红素血症患儿哺乳需谨慎使用。


秋水仙碱:


备孕期、怀孕期:秋水仙碱对于风湿病女性患者在备孕期和整个妊娠期是安全的,均可以使用。


哺乳期:为谨慎起见,建议在服用秋水仙碱12小时后开始母乳喂养。


肿瘤坏死因子(TNF)抑制剂类的生物制剂:


所有类型的TNF抑制剂均可在哺乳期使用。


妊娠期首选的TNF抑制剂为培塞利珠单抗,该药可以在全妊娠期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其他TNF抑制剂中,英夫利西单抗可以用至怀孕第16周,依那西普和阿达木单抗可以用到孕中期,如若因疾病活动需继续用上述药物,胎儿出生后7个月内应避免行活疫苗注射。 戈利木单抗在孕早期使用危害不大。


部分抗凝药物:


在抗凝药物方面,在整个孕期均可以使用低分子肝素。目前,不推荐妊娠和哺乳期间使用利伐沙班和达比加群,华法林在 妊娠期应避免使用、哺乳期间可以使用。



降压药钙离子拮抗剂:


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硝苯地平、氨氯地平等药物在妊娠期哺乳期有害。


女性风湿病患者孕期应尽量避免这些药物:


× 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即解热镇痛抗炎药、止痛药,在孕早期应尽量避免使用,否则可能造成羊水产生过少及增加自然流产的风险;若孕中期必须使用,应尽可能使用最小有效剂量和最短使用时间;妊娠晚期应避免使用NSAIDs。低剂量的阿司匹林在整个孕期是可以使用的,除低剂量的阿司匹林外,其他NSAIDs都应在妊娠32周撤出,以避免动脉导管过早闭合。哺乳期可选用布洛芬,因其乳汁中的分泌量低。


× 加巴喷丁、普瑞巴林:应避免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


× 部分生物制剂的围妊娠期安全性不明:使用托珠单抗患者应停药至少3个月后再妊娠,利妥昔单抗应至少停药6个月以上再备孕。使用贝利尤单抗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至少4个月内应避孕;在阿巴西普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14周内也应避孕。司库奇尤单抗在妊娠期和哺乳期应避免使用。目前缺乏贝利尤单抗通过乳汁分泌的研究数据,建议使用者暂停哺乳。接受阿巴西普治疗期间应停止哺乳,如需哺乳,应至少停药14周以上。


× 小分子靶向药物:育龄期女性在接受JAK抑制剂(如托法替布、巴瑞替尼)治疗时和结束治疗后至少4周内应注意避孕,不建议在妊娠和哺乳期使用该类药物。


× 抗骨质疏松药物双膦酸盐:建议妊娠前3个月停止使用。哺乳期间避免使用双膦酸盐。


× 降压降尿蛋白药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s):在确认妊娠前三个月应尽快停止ACEIs,妊娠中晚期避免使用。


04 男性风湿病患者生育准备期的药物使用


男性风湿病患者在生育准备期可以继续使用的药物包括硫唑嘌呤、秋水仙碱、羟氯喹和各种TNF抑制剂。柳氮磺吡啶可能导致男性可逆性精子缺乏,如发生受孕困难需在备孕前3个月停药。男性风湿病患者在生育准备期不能使用的药物包括环磷酰胺和沙利度胺,环磷酰胺至少在准备生育前12周停药,沙利度胺至少在准备生育前4周停药。其他甲氨蝶呤、来氟米特、吗替麦考酚酯等药物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尽量避免使用。


总而言之,对于有怀孕计划的风湿病患者,应提前咨询风湿科医生。风湿免疫科医生一方面需仔细评估患者目前病情、用药等情况是否具备妊娠条件,另一方面应就妊娠本身及用药可能对患者和胎儿的影响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同时,患者孕期和围产期应在风湿免疫科、妇产科、生殖科、新生儿科等相关学科的保驾护航下制定个体化病情监测及治疗方案,以期获得最佳妊娠结果。



来源: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编辑:丁小燕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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