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进一步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300万元间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政策的有效期为今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专家表示:根据今天出台的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300万元的这部分,实际的所得税税负从10%下降到5%。而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部分,通过多次的税收优惠政策,实际的所得税税负为2.5%。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梁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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