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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发布通报!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配合做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2023-12-29 来源:智慧海都 阅读量:22953

距离《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仅剩最后3天。


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12月28日,为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配合做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确保平稳落地,监管部门发布了题为《严守合规风控底线 平稳落实资本新规》的最新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对公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履行主动管理职责、合规风控、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明确监管要求。


严格信息披露、投资运作


值得关注的是,通报对于公募基金对特定委托人的信息披露、按照委托人指示开展投资运作等方面提出严格监管要求。


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严守监管法律法规。


一是严格遵守现行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监管规定,确保公平对待投资者。不得违规向特定委托人单独提供公募基金持仓信息,不得违规提高信息披露颗粒度或频率,不得擅自开展自主信息披露等。


二是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为委托人规避监管要求提供便利,不得按照委托人指示或指令开展投资运作,不得向委托人或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


三是坚持合规风控全覆盖原则。公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以委托人数量较少或委托资金集中为由放松合规风控要求。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依法从严问责并向全行业通报。


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极大影响机构定制基金。


短期影响非常大,可能会导致银行等机构定制基金的业务模式无法‘玩转’。例如,有些机构定制的债基是要求基金管理人每日提供底层资产的,但按照这一规定,管理人不能再私下向机构客户提供非公开数据。”一位银行业分析师表示,根据规定,策略“定制化程度”也受到很大限制,“一些银行可能就直接不买了。这或许会导致机构定制债基、货币基金规模增速下滑,甚至出现明显缩量。”该分析师说,目前,银行投资的债基大约占据固收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公募管理人

可适用第三方计量的穿透法


通报提出,公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适用第三方计量的穿透法,在符合公募基金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按照商业银行委托人需求定期计算及提供公募基金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数值,并向商业银行委托人提供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以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穿透法下第三方计量适用风险权重1.2倍的要求。计量过程应当严谨审慎,计量结果应当经外部审计,且审计结果合格。审计机构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投资组合信息。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根据可获取信息的程度,采用穿透法、授权基础法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对于无法使用穿透法、授权基础法计量的,应采用1250%的风险权重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采用穿透法或授权基础法计算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的,应对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权重进行杠杆调整,但调整后的平均风险权重上限不高于1250%。


此外,可以综合采用多种方法计量同一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应采用能获取的最新一期数据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民生证券非银行金融团队分析,如果采取穿透法,公募基金管理人可以作为“独立第三方”,如果银行缺乏足够数据或信息(比如基础资产不便提供),甚至可以直接通过第三方计量,只要能够从第三方获取用于计算RWA(风险加权资产)的“充足信息”,且经过外部审计合格即可。在这种设计下,大部分公募基金或能得到接近准确的计量,而不至于因为资本占用陡升而出现大面积赎回。


此外,通报强调,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切实做好风险防控,与商业银行委托人强化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落实工作。同时,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持续优化产品投资运作,改善持有人结构,做好旗下产品的流动性风险管控。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发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顺应国际商业银行监管趋势,全面强化穿透式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引导商业银行更好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在业内人士看来,通报体现出明显的“严监管”趋势,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平稳落地。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丁小燕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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