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见习记者 陈舒凡
8月18日,福建省财政厅召开今年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发布1—7月福建省全省财政收支情况。会上,各领导就福建省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开展,促进乡村振兴进行重点汇报。
会上,国库处处长黄圣向社会公众介绍,1—7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553.16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的58.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14.01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的62.3%。1—7月地方级收入增幅居东部省份第2位。全省民生支出2405.69亿元,同比增长7.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5%,持续保持七成以上。财政收支结构持续优化,基层“三保”有效保障,民生支出保持在七成以上,较好发挥了财政稳经济惠民生的支撑作用。
2018—2022年,省级财政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累计投入1090亿元直接用于农林水相关支出。据预算处李洁介绍,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2025年省级财政支持23个脱贫县的财政资金相关转移支付和债券贴息扶持政策,扶持县域产业发展,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同时,2018—2022年间累计下达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资金90.96亿元,支持老区苏区乡村加快振兴发展。
据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省坚持“财政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原则,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自2017年起,全省共创建了33个“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不断推动农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有力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创新保障机制,持续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下达专项资金4.1亿元支持选任科技特派员3万人次。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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