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青松 文/图
8月29日上午,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会,重点部署全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立案查处转段工作。
会议明确了2024年1月1日前,漳州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标准按照《漳州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实施。2024年1月1日零时起,按照《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实施。
立案查处转段工作将按照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到2024年全面实现对货车超限20%以上的进行立案查处。第一阶段:自2023年9月20日零时起,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值80%及以上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立案查处,20%以上80%以下的发出短信批评教育;第二阶段:自2023年11月15日零时起,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值50%及以上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立案查处,20%以上50%以下的发出短信批评教育;第三阶段: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值20%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立案查处,未超过车货总质量限值20%,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不予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进行立案查处。
海都记者获悉,今年4月18日零时起,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全市启用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暨科技治超项目设备投入试运行。截至8月27日,全市38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共动态检测货运车辆1344.1万辆次,月均检测货车312.58万辆次,其中,超过限值100%以上的车辆较启用前下降76.44%。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处超限100%以上车辆(含“百吨王”车辆)350起。
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路政督察大队大队长卢明德介绍,自科技治超实施以来,漳州货车超限运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因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导致的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减轻了货车超限超载对公路的严重损害,减少了路产损失,节约了公路养护成本。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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