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余盈吟
日前,宁德市民陈女士向智慧海都APP平台反映,孩子在宁德蕉城区中融中央首府公共区域玩耍时不小心摔倒,被小区草坪上的一个窖井盖边缘“割断”手筋。
经医院诊断,男孩左腕部在腕和手水平的尺神经损伤、左腕部尺侧腕屈肌腱损伤,左尺骨骨折。
而负责中融中央首府物业服务的宁德市中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得知记者身份后当即挂断电话。
陈女士:
“割断”手筋 有可能影响手指灵活度性
意外发生在8月25日下午5时许。据陈女士描述,那天,陈女士和儿子轩轩从街上回来,刚经过7号楼下公共区域,其儿子轩轩就跑开去和其他小朋友玩。过了几分钟,轩轩就摔倒在地,发生意外。
从业主陈女士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她的儿子被绊倒,身体往前滑行,手腕刚好触碰在窖井盖上,起身后发现有血,折返回来哭诉。见到孩子手腕满是鲜血,来不及多想,就立刻带着儿子前往医院救治。
陈女士称,在东侨创伤骨科,医生为轩轩检查患处后,发现轩轩左腕掌面可见一个不规则创口,大约8×10cm,创口哆开,皮瓣逆行撕脱,左手指感觉减退明显。经X射线检查提示,左腕部在腕和手水平的尺神经损伤、左腕部尺侧腕屈肌腱损伤,左尺骨骨折,需立刻手术治疗。术后,医生告诉陈女士,孩子手腕的一根筋完全断了,另外一根也受损严重,需看后期恢复的情况,多少会影响到孩子手指的灵活性。
陈女士称,7号楼前的公共区域较小区其它地方凉快,是大多数业主带孩子散步、玩耍的地方。而小区公共道路旁的有些窨井盖与排水道呈现高低不平,井盖边缘较锋利,易产生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未妥善处理,也未在旁边设置警示牌、围栏,小孩摔倒受伤,应承担相关责任。
8月31日,海都记者来到中融中央首府小区实地调查。早上9点多,7号楼下公共区域已有不少在此玩耍、散步的业主,孩子们则跑来跑去。
在陈女士的指引下,记者绕着小区走了一圈发现,窖井盖基本为不锈钢材质,窖井盖的安装存在一定区别,有些窖井盖边缘被植被覆盖,还有些窖井盖安在排水道边上,突兀的裸露在外。记者尝试触摸了几个井盖边缘发现,有数个井盖边缘较锋利,稍微用点力,手指就有可能被划伤。
律师:
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有待综合论证
监护人未尽注意义务,需承担责任
记者致电“宁德市中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声称,事情你们已经了解过,没什么好了解了,当即挂断电话。
对此,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冯从福主任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实际管理者,其对小区内公共设施应按照规定进行运行、养护及定期检测,发现隐患和损害应及时维修,消除危险,因履行义务不足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本案事实来看,窨井盖位于小区公共道路旁,井盖边缘较锋利,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未妥善处理,也未在旁边设置警示牌、围栏。能否认定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有待综合论证。受伤害的儿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玩耍时其监护人未尽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
陈女士表示,准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后续进展如何,海都记者将持续关注。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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