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余盈吟
6月22日凌晨,宁德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一男子驾驶小车在福鼎收费站外广场转圈圈后下车躺在地上,要求民警到现场查看情况。
到达现场后,只见一男子躺在小车旁边的地板上。民警上前询问情况,男子称其喝了酒,躺在此处休息,四周散发着浓浓的酒气。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181mg/100ml。当民警询问其是否驾驶车辆时,当事人不断否认,称自己并未驾驶车辆,系代驾将自己送上高速,到达高速口后便一直等在这里。

随后,民警便前往收费站查询监控,监控中显示代驾于0时40分将该二人送至高速口后便离开,1时10分至1时11分期间,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走进驾驶室驾车在高速外广场原地打圈圈,该男子外形与醉酒的当事人符合。
在监控的事实下,男子始终矢口否认自己驾车的事实,直至民警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抽血,途中当事人承认自己为了向女友表明自己没喝醉,才开车转了几圈,但是并没有驾车上路,认为自己不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当场将公民的权利义务告知当事人王某城,要求其配合。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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