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毛朝青
通讯员 周澜 黄倩倩
9日,记者从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8月1日7时27分,漳州市芗城区大唐金峰里地下车库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接到报警后,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芗城区金峰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扑救。

7时44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地下车库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启动,现场已无明火,但仍有大量烟气,消防救援人员迅速架设水枪出水降温并排烟。
经了解,该电动自行车系蓄电池故障导致起火,起火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迅速发挥作用,对起火部位实施喷水灭火降温。事故导致起火车辆及近邻两辆电动自行车烧毁,所幸未造成“火烧连营”。
消防部门提醒: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是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防线,在初期火灾扑救中作用很大,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为了生命和财产安全,不要遮挡和随意毁坏消防设施。
编辑:小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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