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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创 漳州公积金首推按年还贷共同提取业务

2022-12-07 来源:智慧海都 阅读量:20793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曾炳光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2年11月17日在全省率先推出共同提取业务。


共同提取签约办理,可线上渠道(含网厅、微信渠道)申请,一方申请签约授权,配偶需同步到网厅或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进行确认后,该授权才生效。


共同提取是指针对夫妻共同申请的住房贷款,夫妻双方通过签约授权后,在每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按年还贷”提取时,由其中一方发出提取申请,同时提取双方公积金账户相应金额,分别转入双方签约的银行卡内(但总提取额度最高不能超过一年的还款额)。


【客户群体】


仅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的客户群体可以申请办理共同提取业务。申请的夫妻双方必须在漳州本地正常缴存公积金。


【贷款种类】


1、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

2、公积金组合贷款(含贴息组合贷款)

3、商业性住房贷款


以上类型的贷款都可以申请办理共同提取业务。其中,商业性住房贷款要求对客户签约时提供的贷款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贷款账号)进行校验,已实现联查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用户方可申请办理。目前福建省内(不含厦门)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实现数据联查。



编辑:丁小燕

责任编辑: 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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