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暑期来临,校外培训市场进入活跃期。18日,记者获悉,近日,泉州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校外培训广告发布作出专项合规提示,明确划定“题材红线”“媒介禁区”“内容雷区”三类禁止情形,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此次提示明确,校外培训广告首先需严守“题材红线”,严禁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在“媒介禁区”方面,监管部门强调,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广告牌及网络平台均不得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内容层面,六大“雷区”被重点警示:
一是禁止含“软色情”等有损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
二是严禁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欺骗性广告;
三是不得作出升学、考试通过、学位学历获取等保证性承诺;
四是禁止暗示考试机构、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的内容;
五是不得利用科研单位、教育机构、专业人士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六是严禁夸大培训效果、误导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广告内容。
泉州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闽政通”搜索“违法广告随手拍”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的校外培训市场环境,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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