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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港首次出口新能源汽车组件

2025-05-06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5月5日,经泉州海关现场监管,由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生产的120标箱新能源汽车KD件箱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箱顺利办理转关核销手续后,装载到靠泊在5号泊位的“中谷太原”外贸集装箱船舶,将前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港。


5月6日,记者从泉州海关获悉,这是泉州石湖港区5、6号泊位通过口岸开放省级验收后,首次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口业务,实现泉州口岸绿色出海的新突破,助力“海丝”枢纽港口建设。


记者了解到,本次出口的新能源汽车组件将新能源汽车KD件、新能源汽车电池分开包装,到达国外再组装,可有效地节约空间、降低运费成本。


“中谷太原”号外贸集装箱轮靠泊泉州港石湖港区作业(范英帅 /摄)


“在4月23日通过对外开放验收并投产后,石湖港区将迈入年吞吐能力超300万标箱的大型港口行列,有效满足泉州港集装箱吞吐量日益增长和挂靠船舶日益大型化的需要,为泉州口岸高水平开放奠定坚实的基础。”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泉州石湖港区系泉州港最大的集装箱航运物流作业区,约占泉州港集装箱吞吐量总量的70%以上,具有我国内贸南北集装箱干线必经之地的区位优势。石湖港区5号、6号泊位为2个10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年设计通过能力120万标箱。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泉州港共有外贸集装箱航线14条,可到达新加坡、雅加达、巴生港、林查班等17个城市(地区),有效覆盖东南亚地区,并打开通往欧洲、中东、非洲等流向通道。港区内5号、6号泊位取得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口优势明显。


为了保障该批货物顺利首航,泉州海关成立工作专班,“一对一”向企业开展海关物流监管政策宣讲,鼓励引导利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政策,提前完成内外贸同船运输工具备案,推动开通内外贸同船、外贸内支线等业务;指导企业通过“提前申报”、海运转关出口的方式“搭船出海”,全力保障口岸安全畅通、货物有序通关,促进做大做强港口经济,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编辑:陈佳卉

审核:姚志梅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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