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园餐”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线索,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两类违法线索纳入征集范围
“校园餐”违法线索包括8类情形,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无证或超范围经营;通过非法渠道购进食材;使用过期原料、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掺假掺杂等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物质超标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使用未洗净消毒的设备工具及餐饮具;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规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则聚焦5类问题,包括无证无照生产销售食品,用劣质原料生产或掺杂掺假;生产销售“三无”、“山寨”、过期、篡改保质期食品;食品来源渠道不明、无法提供合法凭证;对食品功效虚假夸大宣传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其他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电话举报: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信函举报:邮寄至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402-31号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股。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举报人需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线索,包括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反馈。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同时,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条件的举报人,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编辑:潘泽彦
审核:林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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