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赵美缘
为严厉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泉州公安机关从5月份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专项行动。7月28日,泉州交警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7月19日,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海湾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涉嫌非法改装。经核查发现,该车存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样。
7月22日,台商投资区交警通过网络巡查发现,有人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驾驶非法改装的电摩,在道路上“飙车炸街”。民警根据线索展开调查,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孙某,并依法传唤其接受调查。孙某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孙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现场签订安全承诺书,责令其将车辆恢复至原状。孙某表示认识到了危险驾驶及非法改装的危害性,今后将深刻吸取教训,遵章守法出行。

泉州交警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石狮公安交警则采取在重点区域巡逻布控、蹲点守候、定点拦截等方式,严厉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上路行驶、“炸街”扰民、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据泉州交警介绍,近期被曝光的案例均存在非法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尾翼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目前民警均已责令当事人将车辆恢复原状并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提醒,交警将持续严查严管“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马路不是竞技场,“炸街”炫酷危害大,私自改装是违法行为。
新闻链接:非法改装车及危害
交警表示,非法改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改变了已认证或者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查封、抵押、被盗抢机动车的发动机(驱动电机)、方向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车身)等的机动车。
具体来说有以下行为的就是非法改装:
擅自拆除机动车消声器或者改装排气管的;
擅自改装发动机、尾翼,加装不符合要求的空气动力学套件的;
擅自改变车灯光色和规格、粘贴灯膜,拆除或加装灯具的;
擅自改变车辆轮胎轮毂规格的;
擅自改装车辆悬挂系统的;
通过改装进气系统、点火系统、增压器、行车电脑等方法提高发动机参数的;
擅自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法律链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编辑:肖辛怡
审核:林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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