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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薅羊毛”歪风该刹刹!“学生组团退60多件演出服”引热议

2025-05-06 来源:智慧海都

运动会结束了却将穿过的服装集体退回?5月3日,“校方回应学生组团狂退60多件裙子”话题冲上热搜并引发热议。


5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正式实施,旨在整治近年来因退货规则漏洞引发的乱象,尤其是电商平台频发的“羊毛党”恶意退款问题。


那么,“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则,到底应该怎样合理运用?新规执行后,消费者该如何应对?就此,日前记者进行了调查。


店主:

60多名学生集体退款 损失约8000元


近日,一名店主称,4月底,沈阳一职业技术学校60多名学生集体网购衣服,参加完运动会后又集体以“质量问题”为名退货退款。店主表示,自己的这个服装链接被封三个月,三个月都卖不了,损失8000元左右。


店主称她在学校官网看到学生们穿着自家店铺的衣服,吊牌都没有摘,而且退回来的衣服上面还有学校草坪上的渣。


店主表示:“学生们退款的时候说他们也没有办法,因为是老师强制让买的,老师让退的。”


对此,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回应称,“太不讲究了,这属于诈骗,报警吧”。


5月3日上午,记者致电涉事店主。该店主表示,当日上午已接到该学校相关负责人电话,校方已就此事道歉,并承诺回收服装、承担相关费用,双方目前达成和解。


关于店铺被封事宜,店主表示将与平台进一步协商。此外,记者发现,截至5月3日中午,该店主社交媒体账号上反映退货问题的相关视频已无法查看。


调查:

退货“薅羊毛”类似事件屡见不鲜


记者梳理发现,演出服装被使用后退回的情况屡见不鲜。去年12月,山东一名商家发视频称,被河北石家庄某职业学院学生集体退回演出服。商家许先生表示,他发现收到的售后拆退件7件都是该学校的退货地址,“随机挑出两三件衣服,吊牌被摘了,裤腿都是脏的,肯定是穿过的。一件衣服大概71元”。该商家还表示,之前也经常碰到这种情况。


2024年6月,黑龙江一所学校多名学生网购店铺服装,之后将400多件穿过的裙子集体申请退货退款;2024年4月,宁夏银川一学校也曾将80余套演出服集体退货;2023年6月,山西某大学学生在一家网店统一购买了一批表演服,但活动举办完就出现了学生集体退货的情况。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款是为了护航网购健康发展的便利之举,仅适用于“未使用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学生组团有组织成规模地违规退货“薅羊毛”,不仅毫无诚信可言,更可能触犯相关法律,当属学校教育失察失责。对此行为理应公开处理不可纵容,校方不光要对涉事师生进行诚信教育,还应责成其赔偿店家损失,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此类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薅羊毛”,导致商家损失惨重的事件屡见不鲜,也提醒网购平台及行业主管单位应予以关注,通过引入人工核实、追责“羊毛党”等方式补上制度缺漏,避免“破窗效应”伤害到更多中小商家的正当权益,为广大商家和消费者提供一个公平交易的网购环境。


律师:

“七天无理由”≠“无条件”


那么,“未使用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该如何定义呢?


对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网购服装属于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但适用的条件为退货商品应当保证完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商品完好的含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该办法规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王律师认为,适当地试用商品和查验商品,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也不乏消费者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一般来说,网购服装已摘吊牌或未摘吊牌但已实际穿着产生脏污或不符合二次销售标准的,已经不属于商品完好的范畴,商家可以拒绝退货退款。

七天从哪天开始起算呢?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之次日开始起算。其中的“日”应为自然日,并非工作日,但是,最后一天为法定节日的,法定节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天。


“无理由退货”需具备哪些条件?


条件一:网购商品的目的需为生活消费。条件二: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条件三:商品也有“绝对不适用”和“相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绝对不适用”:消费者定作的(例如,商家按照要求,为顾客男/女朋友专属定制的情人节礼物,此类商品很难再出售给他人);鲜活易腐的(例如,端午佳节网购的新鲜粽子,就属于“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对于上述四类商品,商家应当采取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措施进行明确标注。


“相对不适用”: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对于上述三类产品,商家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商家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新规:

退货范围缩窄、条件更严苛


过去,“7天无理由退货”几乎是“申请即退款”,甚至存在“仅退款不退货”的极端案例。新规的关键调整在于:退货门槛提高,审核流程趋严。


退货范围缩窄:明确不适用退货的商品类别,如定制品、鲜活易腐品、拆封的数字化商品(如软件、音像制品)、临期商品等。部分商品(如一次性密封包装的食品、拆封后影响二次销售的电子电器、服装鞋帽等)若包装或标签被破坏,将无法退货。


退货条件更严苛:商品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包括外观、功能、配件完整,且不得有使用痕迹(如电子产品激活、服装污损)。

拆封≠不能退:消费者因检查商品必要性的拆封仍可退货,但商家若在页面注明“拆封不退”,则可能被认定为违规。


审核流程规范化:退货申请需经平台或商家审核,符合条件才可退款;不符合则需明确告知原因。严打“薅羊毛”行为,如P图伪造质量问题、使用后恶意退款等。


□小贴士

消费者如何应对新规退货严?


对普通用户而言,理性消费、留存证据、依法维权,是在新规策略下保证自身权益的“购物姿势”。


下单前“三查”:查是否标注“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如定制品、临期品);查退货条件(如包装完整性要求),避免因疏忽丧失退货权;查商家信誉,优先选择标明“无忧退换”的正规店铺。


谨慎拆封:非必要不破坏密封包装(如食品、化妆品);试用电子商品时避免激活或留下使用痕迹。


留存证据:退货前拍照/视频记录商品状态,防止商家以“不完好”为由拒退;若遇不合理拒退,可向消保委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观点:

要遏制住“恶意退货”乱象


近年来,类似以“恶意退货”手段来“薅羊毛”的案例屡屡发生。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信用,而“薅羊毛”行为侵蚀的正是这一基础。这种风气如果继续蔓延,一些“薅羊毛攻略”甚至被包装成“省钱秘籍”在社交平台传播,会误导更多人效仿。此风如果不加以遏制,不仅电商行业中小商家受损,市场交易成本增大,社会诚信体系也将面临挑战。


要遏制“恶意退货”等“薅羊毛”乱象,当前首要的是完善规则,堵住漏洞。电商平台可优化退货政策,如对特殊商品(如演出服、数码产品等)设置更严格的退货条件;建立“黑名单”,对频繁恶意退货的账号进行限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及时识别异常退货行为并预警。


诚信、健康的市场环境需消费者、商家和平台共同维护。“薅羊毛”之风当刹,唯如此,“七天无理由退货”等便利措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非成为少数人“薅羊毛”的工具。


综合央视新闻、央广网、极目新闻、扬子晚报、红星新闻、第一现场、新京报


编辑:白水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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