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维生素E油作为强效抗氧化剂,备受消费者青睐,而有人竟“贴标售假”,结果当了被告,被索赔91万元。经常能看到各种动漫展会,但谁承想,其中竟存在着未经授权的“李鬼”漫展。一动漫公司侵犯游戏角色形象、游戏名称等,最终赔偿原告游戏公司50万元。熟悉小米产品的人,一定知道语音唤醒指令是“小爱同学”,然而,市面上有一款马桶,它的指令是“小爱小爱”。乍一看,是不是有点分不清?这款山寨马桶爆卖1.3亿,结果被告赔了3000万元。本期《海都故事绘》三个案例与商标或著作侵权有关,且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建隆/漫画
赵某某在某电商平台发现“标签定制”灰色服务后,萌生制假牟利念头。他通过网络联系某地下印刷厂,定制假冒浙江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标签,随后批量采购透明塑料瓶,并以食用大豆油冒充维生素E油进行灌装并贴标。为规避平台监管,赵某某在其经营的网店中使用模糊商品名称,并盗用正品检测报告图片进行页面包装,用“限时特价”“正品授权”等营销话术吸引消费者。
截至案发,赵某某累计销售假冒产品10309瓶,销售金额达238844.19元,非法获利18万元。经权利人鉴定,涉案产品外包装与正品高度相似,瓶身激光防伪码、批次编号等均系伪造。
法院审理:
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获刑罚金20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权利人浙江某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经济损失91万元(含5倍惩罚性赔偿及维权支出)。新昌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启动“三同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刑事证据与民事诉求,将公安机关提取的电商平台销售数据、资金流水等直接转化为民事赔偿计算依据;同步开展认罪认罚教育与赔偿调解,向赵某某释明积极赔偿可作为量刑从宽情节;同步推进民事赔偿优于刑事追缴机制,会同检察院在庭前调解时明确赵某某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18万元优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经多次庭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赵某某一次性赔偿权利人235000元(含已退缴的18万元违法所得),浙江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谅解书并放弃部分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且实际销售金额超15万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规定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但鉴于其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赔偿并获得谅解等从宽情节,新昌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法官说法:
假商品包装成“正品特卖”实施欺诈
“被告人不仅伪造商标标签,更通过贴标以大豆油冒充知名品牌的维生素E油,其行为严重损害品牌商誉和消费者权益。”本案主审法官、新昌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求金霞说,该案系典型的“贴标售假”式商标侵权,赵某某通过电商平台的流量优势,将假冒商品包装成“正品特卖”,利用消费者对低价商品的偏好实施欺诈。 (法治日报)
建隆/漫画
某知名游戏公司推出多款高人气手游,其角色形象和周边商品在市场上备受欢迎。然而,2023年12月,该游戏公司发现某动漫公司以其推出的游戏为名举办动漫展,并在宣传和活动现场大量使用旗下游戏的名称、角色形象及视频内容。
游戏公司随即发出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动漫公司虽然暂停了上海的活动,却将展览转移到其他省市,改为其他相似的名字后继续举办十余场展览。游戏公司随后将动漫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50万元。
法院审理:
侵犯原告著作权
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游戏公司认为,动漫公司未经授权,在漫展的宣传海报、现场展示屏、舞台背景板等多处使用了其推出的游戏的名称,并公开销售或赠送游戏周边商品,如手办、徽章、书签等。此外,活动现场还播放了游戏宣传片,组织演职人员扮演游戏角色并演唱游戏里的歌曲。这些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游戏歌曲、游戏视频的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络游戏中的各游戏元素可以进行拆分,角色形象、名称及视频内容均可独立于网络游戏本身存在。本案中,74个游戏角色形象符合美术作品的构成要件,游戏名称因具有市场知名度,被认定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依法均应受到保护。动漫公司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播放宣传片、销售周边商品、展示游戏角色形象等方式,侵犯了游戏公司的放映权、发行权、展览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此外,其频繁使用游戏名称的行为,容易让公众误认为活动与游戏公司存在关联,构成不正当竞争。
考虑到动漫公司在接到律师函后仍继续侵权,并在全国多地举办活动,法院判决其赔偿游戏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漫展应建立知识产权审查机制
法官表示,漫展主办方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对参展商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的展品、销售的商品及活动宣传内容均已获得游戏或者漫画作品著作权方的授权,推动动漫角色从“二次元”合法走入线下漫展。 (法治日报)
小米科技公司发现有商家在马桶上使用和小米近似的标识,并用“小爱小爱”作为语音唤醒指令,商品销售量巨大,小米公司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3000万。
法院审理:
被告侵权时间长获利大
应当惩罚性赔偿
这款马桶用“小爱小爱”作为语音唤醒指令,产品上还使用了“小米零度”字样,以及和小米商标近似的“M”形标识。
法庭上,被告“小米零度”律师表示,“小米”的图形商标也跟“小米零度”的图形商标有明确区别,小米的文字商标从来没有注册在马桶上。“我们只是在马桶领域去使用相关的商标,并且经过国家商标总局的认证,我们认为不构成侵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米”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小米零度”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网店中售卖的产品均为侵权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被告的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获利大,侵权情节严重,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最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经利润率计算,被告的获利金额达2700余万元,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由于赔偿金额超过小米公司诉请的金额,法院全额支持小米公司诉请的3000万元。
法官说法:
被告构成仿冒混淆行为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综合审判二庭范静波法官表示,被告在马桶、花洒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这样的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因此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法官同时表示,本案中小米公司主张保护的是智能产品的语音指令,对于这个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本案适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兜底条款,认为是一种“其他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的行为”,因此法院认为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仿冒混淆行为。
(新闻坊)
编辑: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