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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日产100万只!长乐法院司法保障转产企业口罩生产能力

本报记者 海都报网 2020-02-19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讯 记者 林威 通讯员 陈小琳 林旻煜

 

日前,长乐法院贯彻“放水养鱼”柔性司法工作理念,果断暂停一企业厂房执行进度,保障企业口罩生产能力。

福建某针纺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长乐法院有两件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金额共计一千余万元。此前,法院已依法查封该针纺公司位于长乐区鹤上镇的土地及其厂房,并拟对该公司的厂房采取强制清场等措施后提交评估拍卖。

目前,该针纺公司厂房与土地已租赁给案外企业甲公司,甲公司此前主要生产纺织类产品。疫情爆发后,执行干警获悉,甲公司已主动更换设备,组装口罩生产流水线,并完成初步调试,预计月底投入生产。

干警(左)对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并了解到顺利转产后的甲公司将主要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初期日产量在40到50万只左右,并将逐步强化更新设备,实现日产100万只口罩的目标。

在了解上述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获悉情况后,立即表示同意暂缓对厂房执行,并希望甲公司能够尽快生产口罩,保障社会需求。

厂房正在做转产准备

经协调,甲公司疫情期间继续租用该针纺公司的厂房生产口罩,后续执行工作将择期协商处理。在厂房现场,执行干警还就甲公司负责人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了细致的释法说理。

今后,长乐法院将继续按照“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的工作要求,主动靠前、创新作为,努力为辖区持续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助力营造和谐的法治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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