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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播报
福建省:
2月22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5例。
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0例。
截至2月22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93例(危重型6例、重型3例,死亡病例1例)。其中:
福州市71例(鼓楼区2例、仓山区10例、晋安区11例、长乐区8例、闽侯县3例、连江县8例、罗源县1例、闽清县7例、永泰县2例、福清市16例、宁德市古田县1例、湖北省武汉市2例);
厦门市35例(思明区13例、海沧区2例、湖里区3例、集美区4例、翔安区3例、泉州市石狮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9例);
漳州市20例(芗城区9例、龙文区1例、云霄县2例、诏安县2例、长泰县3例、东山县1例、南靖县1例、龙海市1例);
泉州市46例(鲤城区1例、丰泽区4例、洛江区1例、惠安县2例、安溪县2例、永春县2例、石狮市2例、晋江市19例、南安市13例);
三明市14例(三元区2例、宁化县1例、尤溪县2例、沙县5例、将乐县1例、永安市3例);
莆田市55例(城厢区31例、涵江区3例、荔城区7例、秀屿区6例、湄洲湾北岸3例、仙游县5例);
南平市20例(延平区4例、建阳区1例、顺昌县1例、浦城县1例、光泽县1例、松溪县5例、政和县1例、武夷山市3例、建瓯市2例、湖北省孝感市1例);
龙岩市6例(永定区5例、武平县1例);
宁德市26例(蕉城区3例、霞浦县4例、古田县11例、周宁县6例、福安市1例、福鼎市1例)。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65例,目前住院病例127例。
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0例。
目前,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9392人,尚有147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管理要求,并结合福州市疫情特点,落实科学精准防控,将福州市各县(市)区划分为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零星散发疫情区、一般疫情区和较多病例疫情区)、高风险地区等三大类并动态更新。现将截至2月21日24时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一、低风险地区(6个,占50%):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具体为:台江区、马尾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
二、中风险地区(6个,占50%):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鼓楼区、仓山区、晋安区、长乐区、福清市、闽清县。
确保防控措施精准落实,将中风险地区以县域为单位,分为零星散发疫情区、一般疫情区、较多病例疫情区三类。在此基础上,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四种,一是参照低风险地区管理的乡镇、街道(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二是零星散发疫情乡镇、街道(无涉及本地感染的聚集性疫情且确诊病例4例及以下);三是一般疫情乡镇、街道(确诊病例5—9例或发生1—3起涉及本地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四是较多病例疫情乡镇、街道(确诊病例10-50例或发生4起及以上涉及本地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具体名单见下表↓
未列出的乡镇(街道)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
三、高风险地区(0个):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布图以疫情网络报告12个县(市)区划分
截止2月21日福建省实行对全国医护工作者(含港澳台地区)免费或其他优惠政策的A级旅游景区共有227家,其中4A级以上景区82家(含9家10处5A),3A级及以下景区145家
2月21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延期开学以来,各地积极开展“停课不停学”,但线上教学不同于课堂教学,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统筹策划不足、模式相对单一、不加区分“一刀切”等问题,有的片面赶超进度、加重学生和家长负担,必须引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统一部署与各地各校实际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实上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这堂“大课”。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停课不停学”教育,推动线上教学答疑和线下自主学习、自我锻炼相结合,做到内容适量、时长适当,不增加负担,确保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健康、有序、有效。
两处历史文化街区均已结束封闭,市民可自由通行。
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方便市民出行,两处历史文化街区均已开放通行。同时,在街区主入口、各坊巷口处粘贴公告,通过广播提醒广大市民游客游览时务必佩戴口罩、不要聚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此外,街区还成立有防疫巡逻小分队,分时段分区域巡逻,针对未佩戴口罩及3个(含)以上数量的人群聚集滞留的现象进行文明劝导。
疫情防控期间,台商区打通政策“操作链”助力企业复产复工,这15条用工补贴指南”赶快收好!
一、紧缺急需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在疫情存续期间,对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坚持生产的企业(经我区工信部门认定、列入应对疫情有关工作机构确认的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补贴标准:奖补标准为按照该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人数(连续工作不少于10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每家企业最长补助期限为30天。
二、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对我区工矿企业从2020年2月开始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在泉首次就业)在本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补贴标准: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
三、企业老员工引新员工奖励补贴。
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我区企业老员工介绍新引进熟练工(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包括技工学校),对引进的初次在我区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补贴标准: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劳务补助),由我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企业,再由企业发放给老员工。其他事项按市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泉人社〔2019〕69号)执行,本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四、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
对我区中小微企业新招且2019年底未在我区就业的泉州籍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且2019年12月31日前未在我区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12月31日前未在我区企业就业发放过工资的。补贴标准:自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当月给予800元/人/月补助,入职时间在2月份之后的,以实际入职当月计起。申请时间为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有效,由我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企业,再由企业发放给申请人。
五、疫情期间不停工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在疫情存续期间,经区工信部门认定(提供重点企业名单),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期间每月用电量或用气量均不低于2019年12月的70%)。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享受2020年春节不停工连续生产稳就业奖补的不得重复享受本政策。减员率计算方式:(3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六、企业“点对点”接回员工一次性劳务补助。
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非疫情重点地区的新老员工,企业包车(含列车车厢、飞机)、拼车等方式接回,在疫情响应期间,向区民生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由企业包车接回的。补贴标准:按企业赴外地招工引才补贴标准,分别给予企业赴省外、省内其他地区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最多补助2次),此项补贴不与我区其他交通补贴重复享受。
七、一次性稳岗失业保险补贴。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经区科经局认定),按申请当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给予返还6个月我区月人均失业保险金。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八、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培训机构利用现有培训平台,采用电脑PC端、手机APP的云课堂、掌上微课堂等方式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的培训课程,由企业或培训机构将参训人员实名制登记相关材料发送至就业及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企业通过“泉州职业技能提升服务管理平台”申报培训方案,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行业部门审核培训方案,方案通过后,开展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给予企业每人800元、1000元(急需工种)的培训补贴。
九、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个月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其间不予加收滞纳金,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待遇发放。如申请条件和补贴有所变化,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